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
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全區“電商換市”步伐,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全面融入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借助“互聯網+”,促進富陽經濟轉型升級,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快我區電子商務發展提出若干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通過3年時間的引導培育和推進發展,全區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普及率達85%以上,網絡交易額突破200億元,爭創省級示范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和平臺各1個,區級電商產業園區5個以上,區級示范電子商務平臺5個以上,區級示范電子商務企業20家以上,農村電商服務點200家以上,跨境電商企業200家以上。每年電商培訓1500人次以上。
二、工作舉措
(一)夯實電商發展基礎
立足富陽實際,編制《富陽區“十三五”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區域電商發展的思路、定位和目標。依托區電商行業協會,搭建政府與行業、行業與企業及企業間的溝通平臺。加強電商公共服務中心平臺建設,提供咨詢、資源對接等一站式服務。進一步加大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宣傳引導力度,強化電商典型企業宣傳。整合培訓資源,建立多層次培訓體系,開展電商人才培訓“千人計劃”,舉辦電商普及培訓和專業人才培訓。加強產業分析和預測,探索開展電商統計,逐步健全規范統計工作機制。
(二)推動電商園區建設
搶抓“撤市設區”后重大發展機遇,結合東洲、銀湖、場口等區域電商項目基礎,以及富陽特色的塊狀經濟、專業市場和產業集群,支持建設電子商務產業園,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設電子商務樓宇、創業園、孵化園等創業創新集聚平臺和公共倉儲配送設施,合理規劃、有序引導布局電子商務產業園并予以認定公布。
以建設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為契機,發揮東洲綜合碼頭水運優勢和口岸保稅物流功能,加快保稅物流中心(A型)和綜合保障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引進并扶持一批第三方跨境電商服務企業,努力將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富陽園區打造成為富陽跨境電商發展的主陣地。
(三)推動電商平臺建設
培育和推動各類電商平臺集聚發展,加快企業、行業、市場應用電子商務。鼓勵各類電商主體利用第三方電商平臺或自建平臺開展網上研發設計、網絡采購和營銷,開拓國內外網上市場,提高企業供應鏈協同和商務協同水平。培育一批基礎扎實、成長性好的電商平臺,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擴大行業影響力,延長產業鏈,創新商業模式。
(四)加快跨境電商發展
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加快推動企業開展跨境電商的進程,引導傳統外貿企業轉型發展跨境電商,結合富陽優勢塊狀產業,鼓勵制造企業和大型專業市場開展跨境電商。加大對企業自建海外倉和B2B2C跨境電商出口業務扶持力度。
(五)推進農村電商發展
鼓勵電商龍頭企業利用信息手段拓展農村市場流通渠道,提供網絡代購等服務,支持農產品經營者通過電商交易平臺銷售本地農產品,培育發展電商村。推動銀行機構網上支付、手機支付等電子支付業務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應用。充分利用農村連鎖點、村民活動中心、農村青年創業基地、銀行卡助農服務點等現有資源,逐步在行政村和城郊社區開辦電商服務網點,擴大網絡覆蓋面。
三、政策扶持
根據富陽區現代服務業、開放型經濟等政策精神,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加大扶持力度,對電子商務企業、平臺、園區和項目建設給予重點扶持。
(一)支持配套體系建設
1.加強電商宣傳培訓,每年從電子商務專項資金中安排100萬元經費,用于開展電商相關宣傳和人才培訓等。由區電子商務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電商辦)制定培訓計劃,相關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
2.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在杭高校及經認定的社會培訓機構(含跨境電商平臺)為員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對年培訓人數超過10名,且當年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有出口實績的企業,給予實際培訓費用50%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支持電商產業園建設
1.為支持企業創建電子商務產業園(標準另行制訂),對于入駐產業園的電商企業、電商平臺、物流倉儲企業以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按實際辦公租賃面積給予一定額度的租金補助,三年內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
2.對正常運營的電子商務產業園,按園區績效進行等級認定(細則另行制訂),通過A級、AA級、AAA級認定的園區,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80萬元獎勵,晉級予以差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省、市示范電子商務產業基地稱號的,按上級獎勵政策給予1:1配套獎勵。
(三)支持電商網絡平臺發展
1.培育和引進國家、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平臺(企業)或百強電子商務企業(不含金融及快遞),企業在本區經營滿一年,分別給予該平臺(企業)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支持區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鼓勵為區域電商企業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的電子商務服務,內容包括市場監測、活動組織、信息交流、技術咨詢等公益服務,每年給予運營主體20萬元補助。支持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平臺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內容包括電商交流對接、論壇峰會、展銷展示、調查研究、競賽等),其經費由電商專項資金列支。
3.對企業、行業或專業市場新建獨立電商網絡交易平臺,申報時前三年內的軟硬件實際投資額(硬件為網絡相關設施設備,不含不動產)達到5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舉辦方軟硬件累計投資額4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電商企業在知名第三方平臺設立商城,且單個商城年網上納稅銷售額在200萬元以上(非工業100萬元以上)、年度媒體網絡宣傳推廣費用及服務年費在20萬元以上的,三年內按上述費用的15%給予資金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跨境電商企業開展信息化建設的,對其外文版網絡平臺的建設費用給予一次性30%的補助,每家企業享受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
6.鼓勵建設跨境電商平臺
(1)對年成交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跨境電商平臺,每招引1家年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在30萬美元以上,且在本地注冊的外貿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每家跨境電商平臺的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2)對年成交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跨境電商平臺,跨境電商成交額年增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年增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
(四)支持跨境電商主體培育和規模經營
推動傳統外貿企業轉型發展,對具備進出口經營權、開展跨境電商且達到一定規模的傳統外貿企業給予重點支持;積極鼓勵各類經營主體申辦進出口經營權,開展跨境電商業務;鼓勵各類專業市場探索嘗試新型業態,充分利用跨境電商開拓新的國際市場。積極鼓勵跨境電商企業上規模經營,努力做大跨境電商出口增量。具體按杭州市政府跨境電商相關政策以1:3資金配套,每家企業享受配套補助最高不超過60萬元。
(五)支持跨境電商倉儲物流建設
1.對被省級、杭州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列入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名單的企業,除省級、杭州市級扶持資金外,區本級再分別給予省級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企業不超過20萬元獎勵,給予市級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企業不超過10萬元獎勵。
2.在富陽本地為跨境電商交易平臺提供公共集貨倉儲服務的企業,倉儲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合同實際使用面積給予不超過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租金補助,每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對注冊地在富陽區的船舶代理公司承運本地跨境電商企業進出口貨物的運費,給予運費總金額5%的補助,每家企業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六)支持農村電商發展
1.對設立農村電商服務網點達到50個以上且提供服務一年以上的電商進農村龍頭企業,經驗收后,按每年末新增網點數對本地企業給予每個點2000元補助,對經省級電商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給予每個點3000元補助。
2.每年從電子商務專項資金中安排200萬元,用于支持電子商務村、農村青年電商創業點、特色館等建設及本地農產品網絡銷售(細則由區農辦會同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另行制訂)。
(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網上年納稅銷售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70萬元、90萬元、110萬元、130萬元、150萬元獎勵,后續年度晉檔補差額。
(八)支持建立電商風險防范機制
由區財政出資與在富陽區注冊的電商企業(平臺)共同建立電子商務風險資金池,防范電子商務業務流程中的各類風險(細則另行制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結合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調整完善富陽區發展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和推進全市電子商務應用及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責,共同推進電子商務發展。
(二)支持企業注冊
在符合規劃要求、不改變用地主體、用地性質等前提下,鼓勵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重點支持發展電子商務,對經鄉鎮街道確認的電商企業,營業執照注冊登記時直接給予辦理。
(三)落實扶持政策
區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萬元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用于推動和支持全區電子商務發展。
五、附則
(一)對我區經濟轉型升級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電子商務項目(園區、平臺、企業),可給予“一企一策” 的優惠政策,但不再享受上述相關政策。
(二)未在我區注冊納稅的企業以及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因偷稅漏稅行為被立案查處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三)本意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實施期限三年,具體適用標準(細則)由區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原《富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富政〔2014〕4號)同時廢止。具體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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